MCA 華圓文創場地租借中心

場地租借申請表

MCA 華圓文創場地租借中心

場地租借申請表

經濟實惠

$ 1000 每小時
  • 容納40~120人
  • 明亮教室場地租借
  • 活動寬廣空間共享
  • 交通動線省時便利
45坪多功能空間

場地租借使用規定

  1. 禁止攜帶違禁品、易燃物、易爆物等危險物品及寵物進入本中心。
  2. 請自行保管攜入之物品,本中心恕不任何保管及賠償責任。
  3. 租借單位對於各類物品之搬運,應遵守大樓或本中心規定動線。
  4. 如需在租借場地使用大量電力,需事先申請,由中心安排人員處理配電事宜,並視用電狀況收取費用。
  5. 租借單位在租借場地時間內(含進出場)若發生債務、個人恩怨或私人糾紛,致他人至本中心抗議或鬧事,而租借單位無法立即有效處理者,本中心有權終止活動之進行,所繳費用概不退還,本中心若因而涉訴訟或受其他損害,租借單位應負一切賠償責任。
  6. 租借單位在使用租借場地期間,應維護本中心權益,如因租借單位滋生事端,引發爭訟,導致對抗行為,控告,索賠等情況出現時,租借單位需負責賠償本中心遭受的一切損失,包括但不限於賠償,訴訟或律師費等支出。
  7. 線上申請為減輕客戶前來場地或紙張傳真之不便,線上填表前請詳閱MCA創新硏發中心場地租借管理暨收費辦法,以免貽誤場地使用時效。
  8. 各場地教室租借檔期確認時間,請先行以電話(承辦聯絡電話:蘇小姐,02-2351-6886)洽詢可租借的日期與時間。
  9. 填表時所有【*】紅色標題為必填欄位,如未填寫,內容則無法傳送。
  10. 若因故無法如期使用時,租借單位應於使用日(含)的三日前通知承辦人,則場地租金可退回50%,使用日(含)的二日前通知承辦人,則場地租金可退回20%,使用日前一天或當天通知承辦人,則場地租金不予退還,租借單位所租借之場地如因不可抗拒之緊急狀況,或因天災人禍,導致原場地無法使用,將有權在半年之內延後使用場地。
  11. 華圓場租收到線上送出申請書後,將於三日工作天前通知申請者,聯絡電話與聯絡人請確實填寫,申請人亦可主動來電詢問確認。 
  12. 申請案件經華圓場租核准後,於申請通過後三日內付清場地租金,接受親自到華圓場租付「現金」或使用銀行「轉帳/匯款」方式支付,始正式完成場地租借申請手續。
  13. 茶水間飲水機除外,非員工請勿使用,冰箱上已貼上告知標語與罰款金額。
  14. 場租中心的男女廁所無提供衛生紙給客戶使用,請主辦單位自備提供。
  15. 場地玻璃隔間門已有提醒標示請勿自行挪動,如有挪動需求,請洽值班人員協助將門關上。如租借單位自行挪動玻璃隔間門造成其損壞需負賠償責任。若租借期中如需使用自行訂購飲料、點心等相關餐飲,將依照廳別酌收餐飲服務清潔費,清潔費以次計:701會議室300元,702教室300元,703多功能空間500元。